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本省软件企业认定工作;达到《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要求的软件企业,还可申请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软件产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经登记认定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软件企业认定后,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征收;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 (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发〔2000〕18号、国发〔2011〕4号、财税〔2012〕27号等文件)。
我公司专业服务团队策划“双软”认定工作多年,凭借深入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业务经验,可提供软件企业创新建设方面的全方位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有效解决或预防在“双软”认定和年审及后续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主要服务内容
软件企业相关产业政策解读、对照分析
软件企业申报自评
软件企业申报筹划与创新建设发展建议
企业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策划与申报
协助软件产品清理及收入核算规划
代理企业软件产品检测与软件产品认定登记
指导软件企业财税归集与协调审计
指导组织管理能力、企业资信等证明材料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