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官费减至600元!软件著作权申请费减至210元!专利减缴6年!
发布:九鼎汇智咨询-科技服务专家 发布日期:2016/3/21 17:57:18 浏览次数:217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一、2015年10月15日起,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二、2016年1月1日起,延长国家知识产权部门专利年费减缴时限,对符合《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规定、经专利局批准减缓专利费的,专利年费减缴时限由现行授予专利权前三年,延长为前六年。
《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以下摘录)
二、工商部门
受理商标注册费,由现行的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降为6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五、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由现行的250元每件次,降为200元每件次。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由现行的50元,降为10元。
上一篇: 长沙市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专利战略服务工程实施意见 长两创[2015]14号
下一篇: 2014年我国专利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