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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goldenwise      发布日期:2023/6/30 16:17:29      浏览次数:116

提示:经核定补助额不足20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


湘科计〔2023〕13号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实施“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激励我省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根据《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53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申报

(一)奖补对象

1.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2.已完成2023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并审核通过

3.2021、2022两个纳税年度均已按要求在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规模以上企业应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研发报统及核准

5.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奖补标准

依据企业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分类给予补助

(1)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和奖补年度核定实施《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内产品的研发的企业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详见: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306/t20230606_29369096.html),按其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8%给予补助。

(2)满足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汇算清缴地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汇算清缴地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条件之一的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家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3)经核定补助额不足20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奖补申报时间:6月30日9:00至7月31日17:00符合奖补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单位管理账户、密码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kjgl.kjt.hunan.gov.cn),完成无纸化在线申报

(四)申报内容

《2023年度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更新并完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模以上企业完成研发报统情况、开展《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内产品研发等信息,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审核安排

县级形式审查与推荐: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使用省科技厅统一配置的主管单位账号登录系统及时完成属地企业奖补申报资料形式审查及相关信息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在网上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核通过的予以推荐,于8月4日截止形式审查退回修改的企业可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7日县市区科技部门于8月9日前完成推荐,再从系统中导出《2023年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县市区)》(附件3)8月15日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科技、财政部门。

市级审核与推荐:各市州科技、统计部门使用省科技厅统一配置的主管单位账号登录系统及时完成各部门相关内容审核。

市科技局牵头组织结合现场核查、专业机构审查等方式,对企业系统填报数据超出预警值、异常值、诚信问题等情况进行核实于8月25日前完成审核并对辖区内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予以推荐。推荐完成后由各市州科技部门导出《2023年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市州)》(附件3),8月31日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附核查报告)上报省科技、财政部门

通过市州审核的企业导出带水印的《2023年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6日前交市州科技部门(一式二份)。

省税务局根据省科技厅汇总的申报奖补名单提供相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要提前熟悉填报流程按照属地原则,对应选择主管科技、税务、统计部门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在网上完成提交一旦提交不予更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企业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申报工作进行信用承诺,对本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如有不符,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请市州、县市区各管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业务咨询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奖补政策

4.请县市区科技、财政部门以及市州科技、财政、统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推荐上报工作逾期未审核推荐上报的不予受理。

五、咨询联系方式

系统支持:0731-88988619(省信息所信息中心)

受理部门:0731-84586652(省信息所监测中心)

业务咨询QQ群号:100245133

主管处室:0731-88988810(省科技厅资配处)

          0731-85165522(省财政厅科教处)

          0731-85579162(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0731-82213940(省统计局人口社科处)

各市州科技局咨询联系方式:

         长  沙:0731-88666170

         株  洲:0731-28687607

         湘  潭:0731-58570308

         衡  阳:0734-8869079

         邵  阳:0739-5360415

         岳  阳:0730-8219851

         常  德:0736-7256561

         张家界:0744-8325676

         益  阳:0737-4221717

         郴  州:0735-2887742

         永  州:0746-8218103

         怀  化:0745-2712994

         娄  底:0738-8220896

         湘西州:0743-8222889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科技大厦7楼710室

邮箱:yqpj@kjt.hunan.gov.cn


附件:1.2023年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样表)

      2.2021/2022年企业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项目清单

      3.2023年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市州/县市区)

      4.关于负面清单行业企业申请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的情况说明

      5.诚信承诺书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统计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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