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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认定管理办法》(湘工信装备〔2022〕305号)

发布:goldenwise      发布日期:2022/8/24 11:37:40      浏览次数:104

湘工信装备〔2022305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了《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75


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智能制造是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是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抢占未来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要途径。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贯彻制造强省建设部署,加快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水平,我省将大力推进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十四五发展规划——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2111号)和《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智能制造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157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认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认定一次。

    第三条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指导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的创建组织开展认定、评价和撤销管理等工作;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指导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申报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的企业为在我省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上一年度主营收入在2亿元以上近三年内在安全、环保、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也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企业近三年内实施智能制造的设备费、工业软件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项目实施人员工资等投入总计不低于1亿元(须提供发票、合同或专项审计报告)

    (三)企业应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涵盖的制造环节中选取8个以上(含8个)环节开展不少于10个场景的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并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四)通过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建设带动企业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发展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一流水平,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五)应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第五条申报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的企业为在我省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上一年度主营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内在安全、环保、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也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车间须为已建成项目且近三年内实施智能制造的设备费、工业软件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项目实施人员工资等投入总计不低于3000万元(须提供发票、合同或专项审计报告)

    (三)企业应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涵盖的制造环节中选取与申报车间相关的4个以上(含4个)环节开展不少于5个场景的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并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四)通过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的建设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车间智能化发展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一流水平,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五)应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一级及以上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六条标杆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申报通知。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编制《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申报书》(见附件)通过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一个企业一次只能选择申报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或者标杆车间申报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的企业一次只能申报一个标杆车间,已经被认定为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不得申报智能制造标杆车间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与申报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汇总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七条评审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受理申报材料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对通过材料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核验核验企业和车间建设及运转情况。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现场核验等情况形成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文公布并授牌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八条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称号有效期为三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实施动态管理获认定的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每满三年进行一次复核评价

    第九条复核评价程序如下:

    (一)复评企业提交复核评价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采取实地考察、会议审查、审阅材料等方式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的持续改进、带动效应、推广应用等情况进行评价提出复评意见和结论,复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公布根据复评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已认定的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复评结果

    第十条智能制造标杆车间复评结果为优秀的企业可以再次申报与已认定标杆车间在功能用途、工艺技术、生产状况等方面有显著不同的其他标杆车间,或者申报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称号: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评的

    (二)复评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四)拒绝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整改的

    (五)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第十二条因第十一条第(一)、(二)项原因被撤销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称号的两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认定;因第十一条第(五)项原因被撤销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称号的三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认定。

    第十三条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复评中将有关情况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复评文件中给予标杆企业、车间更名也可经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更名。

    第十四条省、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的指导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认定条件帮助企业进行顶层设计,促进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

    第十五条上报国家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原则上从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中遴选推荐对每年新认定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市(州)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给予支持。


第五章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申报书

    相关链接:《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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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230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理解《管理办法》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智能制造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的新型生产方式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当前湖南省智能制造已从初期的理念普及、试点示范阶段进入到深化应用、全面推广阶段。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贯彻制造强省建设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水平,通过打智能制造造标杆引领我省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二、出台依据

1.国家规划纲要有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明确提出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2.国家部委文件有部署工信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将深化智能制造推广应用、开拓转型升级新路径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建设智能场景、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行动支持地区建设智能制造先行区,鼓励各地方、行业开展多场景、多层级智能制造应用示范2021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确定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遴选推广优秀智能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推进细分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智能制造先行区开展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示范行动,创建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车间可为创建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能制造先行区建立蓄水池和后备军。

3.制造强省建设有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十四五”发展规划——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实施智能制造赋能工程;研究制定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评定管理办法创建一批省级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选择在智能化改造、设备换人、智能技术应用等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解决方案的示范应用推广集中的产业园区开展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园区建设。

4.智能制造规划有安排《湖南省智能制造“十四五”发展规划》将深化智能制造应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四大任务之一提出实施智能制造标杆引领行动,明确要制定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车间)评定管理办法遴选确定一批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车间),打造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提出要创建智能制造先行区,大力推动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建设选择在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解决方案示范应用推广集中的地区或产业园区开展省级智能制造先行区建设。之前《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

5.省级政策支持有保障省委将“新增国家级、省级制造业标杆示范情况”列为对市州考核指标智能制造标杆属于标杆示范类别之一。近日印发的《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明确提出支持制造业智能化升级鼓励制造企业在数字化、网络化基础上加快实现智能化,推动生产方式根本性变革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先进生产模式。每年按轻重缓急分行业支持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车间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给予奖励。

三、制定目的

1.规范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认定管理过程聚焦湖南省内企业、行业、区域转型升级需要,以典型场景为基本要素打造一批引领企业、行业、区域发展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

2.发挥智能制造标杆带动作用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全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普及、智能化变革促进工业低碳转型发展,加快推动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十六条由总则、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管理措施、附则等五章组成。

第一章是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建设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的重要意义、主要依据、基本原则和有关责任分工等

第二章是申报条件包括第四条至第五条。第四条明确了申报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基本条件第五条明确了申报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的基本条件。考虑到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应该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一流水平,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管理办法》对申报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规模、智能制造投入、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参照工信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凝练总结的15个环节52个智能制造典型场景《管理办法》分别明确了申报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需含盖的制造环节和场景的最低数量要求。

第三章是认定程序包括第六条至第七条。明确了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的认定程序包括标杆申报和评审认定两部分内容,明确了省工信厅和各市州工信局在组织申报、评审认定等程序中的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标杆申报部分明确一个企业一次只能选择申报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或者标杆车间,申报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的企业一次只能申报一个标杆车间已经被认定为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不得申报智能制造标杆车间。评审认定部分明确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评审认定包括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验、公示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文并授牌

第四章是管理措施包括第八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的主要管理措施主要包括智能制造标杆的有效期、动态管理要求、复核评价程序、撤销称号的情形、禁止申报的情形、变更申请程序、省市工信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和政策支持等内容。

第五章是附则包括第十六条。明确《认定管理办法》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等按照一般规范性文件要求,《管理办法》有效期定为五年

五、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管理办法》由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8895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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