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关于印发《2019-2021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goldenwise 发布日期:2019/3/21 8:56:14 浏览次数:419
提示: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聚焦重点与政策普惠相结合,竞争择优与定向委托相结合等多种支持方式和实施机制,设立八大计划(专项、基金)类别:
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相关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长株潭标志性工程计划:支持一批对自创区建设发展具重大标志性、基础性作用的创新示范工程和颠覆性技术研发项目
科技重大专项:优先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或优势企业以及拥有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单位,牵头实施引领作用强、研发投入大、协同效应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鼓励企业加大配套投入,探索后补助支持方式。
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点面向制约我省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领域,以及“卡脖子”技术瓶颈,加强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对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定向支持创新主体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香港地区科技创新合作。
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国务院、科技部批复认定或备案的各类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及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省会商重点议题等明确的重大创新平台基地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纳入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支持范围,实行分类支持。省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主要采取“省认定、市建设”模式,由省科技厅组织认定授牌或发文,认定当年原则上不给予专项资金资助,鼓励地方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重点支持科技领军人才、湖湘青年英才、院士专家工作站、境内外人才与智力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培养引进;支持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鼓励在校大学生、访问学者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对已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间投资额将超3000万元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优先给予资助;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
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引导市州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培育,加快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普惠性政策与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支持方式,兑现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科技奖励、创新创业大赛与创新挑战赛、技术合同交易等创新政策。采取定向委托为主的方式,支持科学普及、重大科技活动签约、科技援疆、科技援藏、科技扶贫、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国内外培训、决策咨询、信息化建设等政策性项目。
全文链接: